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12-13 15:19 [ ]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513日至713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进行了巡察。82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我局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已有23个问题整改完成。

1、关于“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严格,未制定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计划”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重要论述,牢牢把握金融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不折不扣落实全国、全省金融工作会议部署,精准聚焦新时代金融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全面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有效性,全面增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系统性,全面增强金融领域改革创新的针对性,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提升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工作的能力。

2、关于“两学一做、解放思想大讨论等活动重传达轻部署,没有结合本部门实际分别出台上述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问题的整改。

认真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在前期“两学一做”“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开展的基础上,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方法措施和时间节点,稳步推进。制定领导班子带头上党课工作方案,确保每位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上一次党课。

3、关于“理论学习方式和手段较为局限、学习形式不丰富”问题的整改。

创新理论学习方式,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等平台,及时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党员干部理论修养。多形式开展学习研讨活动,以学习报告会、新思想宣讲活动、专题调研等为载体,提升学习实效,做到入脑入心,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4、关于“党组织机构设置与金融办实体化运行不匹配”问题的整改。

一是健全完善党组织体制机制。牢固树立“党政军民学,党是领导一切的”思想认识,全局工作都要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提升党组织设置与我局业务实体化运行匹配度。二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出台我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和《党组议事工作规则》《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等文件制度。结合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召开两个会议的时间、人员对象和内容要求,做到按章办事,凡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均通过局党组研究决策。

5、关于“会议记录混乱、行文用印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制定出台局党组会、局务会等会议制度,明确规范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的会议记录办法,要求由办公室专人负责记录,严格按照市委有关会议记录的规定执行。按照会议召开的实际情况,据实记录,保证会议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按照文件发文要求,确定发文抬头,分清党组发文和行政发文,出台用印制度,规范机关用印、发文等工作流程,做到统一扎口。

6、关于“班子专业结构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通过中心组学习制度,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学习金融业务知识,特别是各自分管领域的各类政策文件精神,做到分管工作心中有数。积极参加各种培训活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外出培训,学习金融监管知识,提升履职能力。

7、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主要负责同志四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是“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评先评优、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研究过程中,每个班子成员都必须表态发言,记录在案,局主要负责同志严格执行“四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制度,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决策。

8、关于“班子成员融合度不够,各自为战,合力推进工作整体氛围不浓”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班子政治生态建设,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按照集体决策、分工负责的原则,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不断提高班子融合度。

9、关于“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在金融领域的特殊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

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自觉性、坚定性。我局已经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文件。同时,加强舆论引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推动全市金融高质量发展。

10、关于“单位门户网站内容不全,更新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加强网站建设,逐步优化栏目设置,丰富页面内容,切实增强政治性、政策性和实用性。目前,网站内容做到及时更新,对互联网金融、非法集资、扫黑除恶等社会问题进行宣传引导。

11、关于“支部建设工作滞后”问题的整改。

机关党支部已经建立,并成立3个党小组。切实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选优配强支部委员。明确局主要负责人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一名副局长具体负责党建工作,并且担任机关党支部书记,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

12、关于“党组对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理解不深”问题的整改。

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理念,修订完善党建工作计划,明确目标和任务,将党建工作和金融业务工作统筹谋化、协调推进、同步落实、一并考核,使党建工作融入到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工作之中,成为开展日常工作思想保证、防范金融风险的稳定剂、推进金融改革的倍增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

13、关于“机关党员党建知识匮乏。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加强党员干部日常学习,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强化党员干部学习,编印党员干部应知应会读本,引导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上党课,补思想之“钙”,让中层干部代表在党员活动日交流学习心得。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保证党支部工作正常开展。

14、关于“队伍专业结构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着力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在今后公开招录人员中,优先考虑金融专业人才。加强金融业务培训,实行“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确保机关干部3年内轮训一遍。在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专项经费,用于金融业务培训,包括企业上市、金融监管、打击非法集资等业务知识培训。积极鼓励机关干部职工在职自学金融专业知识。

15、关于“对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根据机关岗位职数情况,局党在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和指导下,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同时,扎实做好职级套转晋升相关工作,切实关心年轻干部的成长。

16、关于“干部选人程序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党组成员认真学习党政干部选人用人有关规定和人事任免条例,在实施干部选拔任用的过程中,做到及时主动向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市委组织部汇报,严格执行规定程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17、关于“干部档案管理不到位,部分干部人事档案有缺项”问题的整改。

完善干部人事档案。根据干部档案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各项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专人管理,按程序整改有关人员人事档案缺项问题。强化干部日常管理。建立完善内部绩效管理考核办法,以党建和业务相结合为原则,以平时表现和工作实绩为重点,实行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采取季度总结评鉴、年度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

18、关于“党组成立前,班子管党治党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党组主要负责人按照“第一责任人”要求,对全局面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党组成员按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与条线工作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强化主体责任,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名中层干部专门负责党建工作。

19、关于“廉政宣传教育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深入推进“正风肃纪看机关”“主动服务企业、积极担当作为”等一系列活动,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多形式多层次教育方式,将上党课和实境教育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宣传教育效果。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定期开展督查活动,把各项专项行动落实到实处。

20、关于“调查研究不主动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局领导班子制定了详细的调研计划,采取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的方式,围绕金融改革发展热点难点问题,深入一线开展调研活动。同时,实行不定期上门走访企业制度,组织专家团队赴各县(市、区)对重点企业进行现场调研服务。

21、关于“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制定出台局《财务管理制度》,对支出审批程序、经办人员和审批人员职责权限等作了明确规定,从根本上保证了财务工作的规范性。同时,制定出台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大额资金使用集体会办制度,从严规范了财务收支行为,资金使用透明度不断提高。

22、关于“对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全局人员认真学习了《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和采购程序,所有大额印刷品以及其他办公用品均实行定点采购,我局政府采购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23、关于“相关费用支出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出台我局《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费用管理制度》,严格加班工作餐审批制度。二是严格执行《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公务支出严格实行公务卡结算。各处室人员出差由分管领导审批,班子成员出差由主要领导审批。三是组织学习中组部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培训事项相关规定,机关干部参加教育培训项目,包括各种非学历教育、学历教育和在职学位教育等教育培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报备。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目前,还有14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推动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的相关措施还不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优化银行机构考核办法,将普惠型金融重点领域贷款纳入考核指标,逐步提高涉农、小微企业信贷投向考核权重。9月末,全市涉农贷款余额2076.16亿元,比年初新增223.05亿元,同比多增83.5亿元,同比增长12.08%,同比提高9.03个百分点。二是发挥农商行地方金融主力军作用,推动农商行专注支农支小信贷主业。三是引导全市农业公司、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涉农企业接入盐城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缓解企业融资难。9月末,平台涉农注册企业达357家,发布融资需求240项,成功对接融资需求173项、金额8.02亿元。

2、关于“政策性融资担保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充分发挥融资担保体系作用 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调研提出我市的贯彻建议。二是着力构建以省再担保集团为龙头、市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全覆盖、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融资担保体系,积极探索出台市级融资担保激励举措。三是加强与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的协作,在现有两家分公司的基础上,继续拓展在盐的分支机构。全市已经新增1家农业融资担保机构。

3、关于“推动扶贫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常态化组织开展进村入户扶贫行动,除定期向我局结对帮扶的5户贫困户送去正常的关心关怀外,进一步加强与贫困户的沟通交流,联合贫困户所在村支部,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发挥户主个人优势,“一户一策”制定脱贫帮扶措施,确保如期脱贫。

4、关于“金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招引力度,力争每年新增1-2家,逐步完善全市金融组织体系。做好地方金融机构发展服务工作,积极帮助解决发展难题。前三季度,全市实现金融业增加值206.92亿元,同比增长13.4%。二是着力推动企业通过上市和新三板挂牌在资本市场融资,支持企业利用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等债券品种进行融资,鼓励企业发行境外债、基金债务融资工具等创新直接融资产品。618日,组织召开宝武集团金融板块合作推进交流座谈会,邀请宝武集团金融板块、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分公司来我市调研考察,促进华宝证券、华宝信托、华宝租赁、华宝股权投资基金与我市重点目和企业深度对接。

5、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优化银行机构考核办法,逐步提高制造业、小微企业信贷投向考核权重,推动银行机构扩大信贷投放规模,优化信贷投向,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召开全市地方农商行座谈会,推动农商行聚焦主业,加大实体经济服务力度。建立市、县两级民营企业融资会诊帮扶机制。9月末,全市制造业贷款余额551.12亿元,工业贷款806.63亿元;涉农贷款余额2076.16亿元,比年初新增223.05亿元,同比多增83.5亿元,同比增长12.8%,同比提高9.03个百分点。二是搭建银企合作交流平台。常态化开展盐城行长县区行、重大项目金融服务等专项银企对接活动,为银行和企业搭建合作交流平台。加大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宣传力度,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综合金融服务。1-9月平台注册企业发布融资需求3573项,金额148.33亿元;已成功对接融资2443项,金额115.26亿元。

6、关于“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还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优化考核指标。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投向考核力度,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扩大贷款覆盖面。二是开展多类型银企对接活动,切实提高银企对接效率。三是着力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进一步发挥市县两级应急过桥资金作用,节约企业资金周转成本。9月份,全市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5.40%,同比下降0.20个百分点;其中,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5.58%,同比下降0.26个百分点。四是拓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新路径,积极发挥苏微贷、苏科贷、科技成长贷、小微创业贷资金池和政策性融资担保的融资增信作用。

7、关于“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滞后”问题的整改。

一是通过召开平台培训会、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加大宣传和考核力度等有效措施,推动全市中小微企业接入平台。二是鼓励接入金融机构开展线上贷审业务,推动农商行、融资担保、转贷、小贷等金融机构接入平台,丰富平台金融产品,提高融资对接效率。会同市人行推动“小微e贴”、“小微e贷”等政策性业务产品上线运作,提高平台吸引力。9月末,平台注册企业达7600余家,比年初新增3300余家;累计接入金融机构31家,发布金融产品140项。

8关于“落实《盐城市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三年行动计划》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夯实后备企业资源库。摸排全市拟上市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建立了上市、科创板和新三板3个后备企业资源库,将对接资本市场意愿强、内部管理规范、盈利水平较好、科技含量较高的企业纳入“金种子”计划进行重点培育,制定了全市“金种子”企业一企一策培育措施。二是实行不定期上门走访企业制度。组织专业上市辅导团队,对大丰、阜宁、亭湖等地区的重点企业进行实地调研。三是强化政策扶持督查。加大对县(市、区)金融监管部门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和园区等级创建考核力度,按照企业股改、上市辅导、报会等分阶段进行考核。认真落实企业上市挂牌奖励政策,加大与财政部门沟通对接力度,组织企业及时准确申报上市挂牌奖励。今年申报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奖励资金310万元。四是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建立金融服务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金融接轨上海、盐城金融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机制,发挥长三角资本市场服务基地盐城分中心作用,加大中国·盐城第八届沿海发展人才峰会风投创投和基金设立项目跟踪推进力度,积极做好中国·盐城第九届沿海发展人才峰会风投创投项目签约准备工作,争取金融资源和产业资源支持我市企业发展壮大。

9关于“对企业上市知识政策培训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盐城广播新闻台“清风盐城”栏目宣讲我市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相关奖励政策,介绍企业上市挂牌成功典范,营造全市上市挂牌氛围。印发《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业务指南》、《科创板上市业务指南》,为企业“送政策、扫盲区、解难题”,扩大宣传效应,提高企业上市挂牌积极性。二是组织专题业务培训。组织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重点国有企业赴上海参加经济金融发展专题研究班,提高金融干部和企业的金融业务能力。三是建立上市挂牌专家服务机制。建立了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机构等上市挂牌专家库,加强与库内专家沟通联络力度,择优向后备企业推荐,帮助企业协调解决股权、债券等方面融资难题,提高企业上市挂牌效率。

10、关于“金融智库和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强金融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参谋能力。二是深入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金融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三是加强调查研究,积极为全市金融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局党组成员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每人牵头一个调研课题,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积极为全市地方金融监管工作献计献策。

11、关于“资源统筹协调力度不大。与人民银行、银保监局协调配合不够紧密”问题的整改。

一是充分发挥市农民资金互助社联席会议作用,加强与人民银行、银保监局协调配合力度,强化对农民资金互助社的监管,密切关注社会舆情,做到发现问题立即处置并及时上报,确保风险可控、社会稳定。二是督促各县(市、区)地方金融局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向党委、政府领导汇报,争取人员编制的支持,通过多种途径增加人手。

12、关于“监督责任乏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执纪监督主体责任。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在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理论学习和警示教育活动。二是进一步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扎实抓好分管领域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分管领域内出现违纪违规情况的,在年度评先评优工作时实行一票否决。三是认真梳理部门权力清单事项,组织廉政风险排查,仔细梳理单位权力事项、关键岗位廉政风险,形成书面清单。

13、关于临时账户收支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

会同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黄海支行查明了盐城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临时账户往来明细,销户申请已报至开户行,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14、关于“对中央巡视江苏反馈问题、市委前三轮巡察反馈共性问题,未对照排查,未制定整改方案”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排查问题清单。对照中央巡视江苏、市委前三轮巡察反馈共性问题,结合此次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进一步理清党建存在的共性问题,重点围绕党务职责主动意识不强、党建工作规范化程度不够高以及金融业务工作方面进行排查,形成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建问题清单、业务问题清单,并制定整改方案。二是扎实开展巡察整改工作。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每一个问题,紧抓不放,要求各牵头领导及处室认真对照查摆,自觉“对号入座”。对照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制定详细整改方案,逐一建立整改台账,实行台账管理、销号推进。同时,坚持整改与建章立制、近期与长期整改相结合,对需要整改的事项制定扎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对制度上的缺失,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同时把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以及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协调、整体推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6660453;邮政信箱: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综合法规处;电子邮箱:yc86660453@163.com

 

                                  中共盐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

                                                                                    20191212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