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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发布日期:2019-06-03 15:18 [ ] 浏览次数:




中共盐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

2019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市委《关于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规定(试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党组领导班子集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切实担负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工作总体计划,与局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研究制定下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年内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不少于2次,听取党组成员及分管处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专题汇报不少于2次。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处室负责人分别签订《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班子成员紧扣分管的职责范围,落实好从严治党的领导责任。同时,认真填写《廉政手册》,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个人事项报告等制度,对个人、家庭、亲属重大事项如实作出报告。严格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建立健全党组全面监督、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专责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多层次监督体系。全力支持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依纪依规履行监督职责,年内听取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情况通报不少于2次。

      2.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重大战略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探索从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五个维度创新开展金融监管干部的政治考核。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规范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倡导共产党人价值观,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精神,培厚良好政治生态土壤。

     3.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实里走、心里走。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健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和通报制度,做好网上舆情监测引导和管控处置工作。抓住关键少数,开展领导干部家庭助廉活动。

      4.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坚持“凡提四必”。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落实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进一步激发队伍活力。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坚决整治和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格执行任前廉政谈话制度,督促提醒新提拔任用干部带头遵纪守法。

      5.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综合运用领导干部上党课、集中交流、参观见学、书面测试等形式,推进组织活动方式创新。定期进行谈心谈话,掌握党员和职工思想动态。严把党员发展关,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做好党员信息、台账的日常维护与管理,确保党员信息准确无误。建立局党组、机关党支部联动工作机制,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激发党建活力,打造党建工作品牌。

      6.加强作风建设。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关于进一步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纪律的规定》,严格执行“十二条纪律”要求。落实好大力精简会议文件、严格规范接待行为等有关规定,保持“三公”经费开支控制在正常合理范围。深化局领导班子基层联系点和工作调研制度,落实好领导干部到村(社区)、企业报到制度,推动党员干部常下基层、常在基层。抓好作风建设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管,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切实提高工作效能。紧盯逢年过节等重要节点,开展明察暗访,督促党员干部严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扎实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等活动,巩固整治成果。

      7.加强纪律建设。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和“510”警示教育,增强教育针对性实效性,使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经常性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约谈提醒,督促被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使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8.加强制度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发言制度,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推行公开承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和完善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廉情分析对接会、局“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巡察反馈问题阶段督查等制度。健全机关制度体系,修订完善机关规章制度,细化财务执行、机关运行等工作细则。

      9.抓好政治巡察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市委前七轮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清单,以及市委对省委关于<中央第七巡视组关于巡视江苏省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关于省、市委巡视巡察发现市级机关党的建设存在问题整改的实施方案》的具体整改措施的要求,认真自查,明确整改措施,确保对共性问题未巡先改、改出成效,结合地方金融监管工作的实际,做到举一反三、注重长远,确保推进整改落到实处。

      二、党组书记责任清单

      党组书记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对局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强化责任担当。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与局党组班子成员分别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传导压实责任。每年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听取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不少于1次。

     (二)严格教育管理。加强政治学习和党风廉政教育,带头参加政治学习,带头讲党课,督促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党员干部完成规定学习任务。定期组织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突出党性锻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主持召开高标准的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强化组织观念,每年向上级党委、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书面报告工作不少于1次,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

     (三)加强督促检查。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督促检查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形成责任传导机制。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评估相结合,亲自组织领导检查督查工作,加强检查督查工作指导,听取检查督查情况报告。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群众监督,全力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依法依纪开展工作,加强沟通协作,增强监督合力。

     (四)密切联系群众。站稳群众立场,增进群众感情,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沉下心来、扑下身子、舍出时间、豁出辛苦,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听取意见,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用案例说话。坚持领导干部下访制度,落实好领导干部到村(社区)、企业报到制度,推动党员干部常下基层、常在基层。

     (五)带头执行规定。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具体办法》,带头转变作风、纠正“四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带头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在《履责手册》中及时记载,每年年终按规定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六)严格执行上级党委、纪委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

      三、党组成员主体责任清单

      党组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一)履行“一岗双责”。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组赋予的工作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分管领域和分管工作当中,指导分管处室研究制定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落实分管职责,每年至少听取2次分管处室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汇报。每年对分管处室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每半年向局党组汇报1次分管处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二)严格教育管理。加强政治学习和党风廉政教育,督促分管处室完成规定学习任务。坚持每年给分管处室党员上1次党课。突出党性锻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参加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

      (三)加强督促检查。积极协助党组书记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督促检查分管处室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督促分管处室主要负责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和群众监督,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提出的相关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及时检查督促分管处室落实完成。

     (四)密切联系群众。站稳群众立场,增进群众感情,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总结经验、研究问题、指导工作。坚持领导干部下访制度,落实好领导干部到村(社区)、企业报到制度,推动党员干部常下基层、常在基层。

     (五)带头执行规定。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具体办法》,带头主动查究“四风”及作风建设突出问题。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带头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在《履责手册》中及时记载,每年年终按规定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六)严格执行上级党委、纪委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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