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的八项纪律规定
1.严禁发表不当言论,造谣传谣、散布小道消息。
2.严禁组织、承办、参加聚餐、打牌等各类聚集性活动。
3.严禁以任何借口不参与、不配合、不支持居住地的疫情防控工作。
4.严禁参与抢购疫情防控物资或不必要的囤积防护物资。
5.严禁擅离职守、空岗缺位,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大市区范围和工作岗位。
6.严禁违反群众纪律,强化为基层、企业服务,落实相关政策,不得推诿扯皮。
7.严禁瞒报、缓报、谎报疫情信息,严格落实疫情日报制度。
8.严禁不佩戴口罩进入人员密集场所和办公区域。
盐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