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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出台《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的八项纪律规定》

发布日期:2020-02-07 17:19 [ ] 浏览次数: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的八项纪律规定

 

1.严禁发表不当言论,造谣传谣、散布小道消息。

2.严禁组织、承办、参加聚餐、打牌等各类聚集性活动。

3.严禁以任何借口不参与、不配合、不支持居住地的疫情防控工作。

4.严禁参与抢购疫情防控物资或不必要的囤积防护物资。

5.严禁擅离职守、空岗缺位,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大市区范围和工作岗位。

6.严禁违反群众纪律,强化为基层、企业服务,落实相关政策,不得推诿扯皮。

7.严禁瞒报、缓报、谎报疫情信息,严格落实疫情日报制度。

8.严禁不佩戴口罩进入人员密集场所和办公区域。

         

             盐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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