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市金融业发展,推动企业转型上市,切实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根据《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0年省政府令第138号)、市政府《盐城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盐政发〔2013〕245号)等有关规定,我局会同市财政局拟定了《盐城市金融高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jrb86660200@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办公室,程蓉,邮编:224000。
盐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4日